关于拆旧区村庄选择的问题
如果两个村庄同时申请做挂钩项目,但是离的很远,有可能入选为一个项目区吗?如果分为两个的话面积过小?有没有标准,或者说最远不能超过多远才符合文件里对于项目区就近安排的原则 可以吧,我做过。只要不跨镇,镇南、镇北各一个村都可以。 没有看到有具体标准,而且国土范围这么大,江南村庄和边疆村庄之间的距离肯定差距很大,在江南远,可能在边疆还算近呢,所以,这个是原则要求,还得按照村镇规划的思路考虑是否合适。 距离远近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选址的要求不就是要求选址尽量靠近城镇范围吗?如果其中一个靠近城镇范围,应该可以一起报。个人意见!O(∩_∩)O~ 当然了,能接近时最好,分散的话也应该可以的。但是这个估计还得看你们当地的要求,我们这边的要求是:面积过小的可以考虑合在一起来做,但是拆旧区和建新区加起来原则上不超过4个。仅供参考。。。 山东的标准是 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小于2公顷的非独立图版及具有“开天窗”现象的拆旧地块一律不得申报。 可以啊,只要在一个县内就行了 这个项目区的选取是不是要依据经济条件和乡镇规划?那项目区有没有一个具体的面积最小值的标准? 现在规划的东东不少啊,先来看看 个人愚见,可以,只要项目区在县行政辖区内设置就可以。 可以。只要不跨行政区域就可以了。 现在很多地区好像只要不要跨县就可以了,但是发现离城镇近的村一般都不愿意将自己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增加相挂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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