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h020031 发表于 2010-8-6 12:11:08

探矿权延续、变更可同时办理吗?

本人现在在帮助别人办理一个普查探矿权的延续,此前该矿权已经延续过两次(探矿权年限已达6年)。现按当地国土局要求,下阶段工作必须转为详查,而此时刚好碰上探矿权即将到期,矿权延续和变更详查可以同时进行么?若可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里面需要附些什么说明)?请高手指点。

gxhong 发表于 2010-8-6 13:42:20

本帖最后由 gxhong 于 2010-8-6 13:43 编辑

变更延续当然得同时办了,按变更的材料提交就可以了。

xyh020031 发表于 2010-8-6 14:53:32

好的,明白了,多谢!

枯枫 发表于 2010-8-24 17:18:26

变更跟延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把其变更下来后做详查不就好了!

ztyerlpr 发表于 2010-9-1 11:13:23

变更为详查一般是需要提交普查报告的。

vilson5531 发表于 2010-9-3 09:43:34

完全可以同时变更。

mthaike 发表于 2010-9-10 19:59:54

可以同时办理,延续、提高变更勘查程度为详查

za4565 发表于 2010-9-11 07:11:51

也可以结合实际进行核实和勘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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